公司秘书是公司的高级职员,有助于确保公司遵守其法定义务。《公司法》要求公司在成立之日起 6 个月内任命一名公司秘书。
因此,聘请有资格的公司秘书协助公司随时了解公司的变化并及时向ACRA报告是很重要的。一些例子是当董事、股东、与您的股本有关的事项等发生变化时。还有几个登记册需要维护,可能是控制人登记册或董事登记册。公司秘书还准备并记录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,并确保公司内部有良好的公司治理。
公司秘书必须是新加坡本地居民的自然人。
不可以,公司的唯一董事不能是公司的秘书
这个过程非常简单,没有麻烦。我们可以在您同意的情况下与您当前的提供商联系,并从他们那里接管文件、记录和登记册,并确保一切井然有序。如果他们没有回应,请不要担心,因为该程序仍将继续进行。